📄 JAPANアクスタ 使用條款(上架・購買)
JAPANアクスタ(以下稱「本服務」)是由 Cross One Inc.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營運的壓克力立牌(acrylic stand)網路購物網站。購買者與賣家請於同意本條款後使用。壓克力立牌・3D公仔的使用條款亦一併適用(若內容不同,以本條款為優先)。
第1條(用語)
- 「購買者」是指購買本服務所刊登商品的人。購買時無須註冊會員。
- 「賣家」是指成為本公司會員,依本公司規定的程序向本服務申請商品刊登(登記),並獲得本公司核准的人。
- 「商品」是指由本公司依據賣家的圖像、設計所製作的壓克力立牌等。
第2條(致購買者)
- 無須註冊會員即可購買。即使已註冊會員,運費仍適用與未註冊會員相同的立牌運費制度(日本郵便「Yu-Mail」、Yamato運輸「Nekopos」、宅配便)。會員免運費的僅限「Yu-Mail」。JAPANアクスタ的宅配便與Nekopos,即使已註冊會員仍須付費。
- 販售價格標示於各商品頁面(含消費稅)。運費另計。最新運費請參閱特定商業交易法標示及各商品頁面。
- 付款方式為信用卡或銀行轉帳(預付)。確認收到款項後才開始製作,約於5至15天左右出貨(預定送達日皆僅供參考,不作保證)。
- 訂單僅限日本國內。JAPANアクスタ的商品僅寄送至日本國內的收件地址,無法寄送至海外(國際運送)。收件地址位於日本國外的訂單,恕不受理。
- 確認訂單內容並完成下單後,即無法取消訂單。由於商品是每次製作1件,因顧客個人因素而要求退貨、換貨,恕不受理。若有製作瑕疵、運送途中損壞或誤送,請於商品送達後8日內與我們聯絡。我們將更換為良品或辦理退款。
- 商品的色調與成品,可能因螢幕顯示或拍攝環境而略有差異。
第3條(賣家的登記)
- 可成為賣家者,限年滿18歲以上,且能正確填寫登記內容的人。不得由他人代為登記。
- 辦理上架登記,須註冊會員並購買登記用商品(立牌)(須為已確認收到款項的訂單)。尚未付款的訂單無法登記。
- 登記內容(暱稱、宣傳標語、店名等、販售價格等)須經本公司審查後公開。若本公司判斷內容違反本條款、法令或公序良俗,得拒絕核准登記、停止公開、要求修正刊登內容或予以刪除。
- 賣家的登記內容如有變更,應立即通知本公司。
第4條(販售價格・分潤・結算)
- 販售價格由賣家從本公司訂定的價格中選擇。
- 販售價格為5,000日元以上的商品,僅能以宅配便寄送(無法選擇Yu-Mail、Nekopos)。僅限已將「店面取貨」設定為「可」的商品,購買者亦可選擇將收件地址設為店家地址的「店面取貨(配送至店家)」(視同變更收件地址。因以宅配寄送至店家,須支付宅配費用)。
- 賣家的分潤以「販售金額 −(製作費770日元(含消費稅)+ 販售金額的18%)」計算。18%包含信用卡手續費與銀行確認手續費。運費由購買者負擔,不包含於分潤中。(2026年10月8日以前的訂單,依舊費率「基本660日元+10%」計算。)
- 結算按月進行,由本公司將已確認收到款項的銷售額彙整後,匯入賣家登記的帳戶。匯款手續費由本公司負擔。
- 已取消、退款的訂單,以及賣家本人購買的部分(包含作為登記條件的購買1個),不列入分潤對象。
- 賣家為領取分潤,應登記正確的匯款帳戶。因帳戶資訊有誤而導致未收到或延遲,本公司概不負責。
- 分潤屬於所得,請賣家自行負責申報並繳納稅款。
第5條(禁止事項)
購買者與賣家不得從事下列行為。
- 違反法令、本條款或公序良俗的行為
- 侵害本公司或第三人權利(著作權、商標權、肖像權、隱私權、名譽等)的行為
- 刊登或傳送猥褻、暴力、歧視或其他令人不快的圖像、文字的行為
- 冒充現實中他人的行為,或登記虛假資訊的行為
- 將未滿18歲者的圖像、資訊刊登於性方面或不當情境的行為
- 妨礙本服務營運,或以未經授權的存取、不正當手段使用的行為
-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的行為
第6條(權利保證・肖像)
- 賣家保證,對於所登記的設計、圖像、文字、標誌等,自己擁有權利,或已取得權利人的使用授權,且不侵害第三人的權利。
- 賣家同意本公司為營運、宣傳本服務(包含於本網站、廣告、社群網站(SNS)等刊登),無償使用其登記內容。
- 若因違反前述各項而造成本公司損害,賣家應負賠償該損害(包含律師費用)的責任。
第7條(會員資格喪失・登記撤銷)
賣家違反本條款、作出虛假申報,或有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的情形時,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通知,撤銷登記、停止公開及取消會員資格。此時,未結算的分潤中與違規行為有關的部分,可能不予結算。
第8條(個人資料的處理)
本公司依據隱私權政策,妥善管理購買者與賣家的個人資料。購買者的姓名、地址等,僅用於商品寄送及處理諮詢,不會向賣家揭露。
第9條(免責)
- 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可隨時使用,亦不保證無任何錯誤。因通訊線路、電腦等故障、系統維護、天災等因素,本服務的全部或一部分可能不經預告而中斷、停止。
- 對於賣家所刊登的內容,以及賣家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,本公司不負責任。但因本公司的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,不在此限。
- 若因本公司的責任而導致商品未送達購買者,請於下單後30日內與我們聯絡。我們將退還訂單款項。
第10條(廣告刊登)
- 本公司得依賣家的申請,在各類型登記列表的特定排名(第2個、第5個、第10個),將該賣家的登記以「廣告」形式於一定期間內顯示(以下稱「廣告版位」)。希望刊登廣告版位的賣家,請與本公司聯絡。
- 廣告版位僅在本公司確認類型、排名、期間及對象登記,並經本公司同意後才會刊登。廣告版位由本公司設定,同一類型、同一排名、同一期間,不得刊登多則廣告。
- 廣告卡片會標示「廣告」,列表上方也會標示其中含有廣告。被指定為廣告的登記,於刊登期間不會顯示在原本的新品順序位置,而是顯示在所指定的排名。刊登期間結束後,將恢復為一般的新品順序顯示。
- 可被指定為廣告的,僅限登記於該類型且公開中的登記。在審查中、非公開(包含管理員停止)、駁回、撤回等未公開期間,不會顯示為廣告。
- 廣告刊登費依排名、期間及時期而變動。本公司於收到諮詢後報價,並於賣家同意時,以本公司開立的請款單請款。報價時的金額參考(下限)刊登於開店指南的「廣告版位介紹」。廣告刊登費與第4條的分潤分開請款,不會從分潤中扣除。
- 若因本公司因素而無法在已同意的期間刊登廣告,對於無法刊登的期間,將以延長刊登期間或退還刊登費其中一種方式調整。因賣家個人因素而撤回、設為非公開,或因可歸責於賣家的事由而停止公開時,不退還刊登費。
- 廣告的顯示次數、點擊次數,賣家可在「我的頁面」查看由本公司統計的數值。此數值為排除機器人等後依本公司標準計算的參考值,並不保證廣告能帶來瀏覽數、購買數或銷售額。
- 若本公司判斷廣告內容有違反本條款、法令或公序良俗之虞,或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時,得不經事先通知,中止刊登廣告,或將登記恢復為一般顯示。此時刊登費的處理依第6項辦理(因可歸責於賣家的事由者,不予退費)。
第11條(條款變更・準據法・管轄)
- 本公司得視需要修訂本條款,修訂後的條款自刊登於本網站之時起生效。
- 本條款以日本法為準據法。若就本服務發生糾紛,以東京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。
業者資訊
販售業者:Cross One Inc. / 地址:〒171-0044 東京都豐島區千早2-38-16 / 電話:03-5986-1118 / 電子郵件:shop@photo-cross.jp
特定商業交易法標示 / 隱私權政策
制定:2026年10月 / 修訂:2026年10月10日(於第2條新增「訂單僅限日本國內」。新增多語言版本)/ 2026年10月9日(新增第10條「廣告刊登」。將出貨時間參考改為「5至15天左右」)